江苏新河农用化工有限公司智能生产综合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

一、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

项目名称:智能生产综合改造项目

建设内容及规模:购置自洁式空气过滤器、离心式空气压缩机、预冷机组、纯化系统、分馏塔增压透平膨胀机等,投产后可生产氮气4000Nm3/h,同时对现有的部分环保设施进行提升改造,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。

二、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
建设单位:江苏新河农用化工有限公司

地址:新沂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 55 号

联系人:刘工

电话:18361772053

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
评价单位:江苏星州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

联系人:陈工

电话:025-86598228
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
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,可按照附件中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,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(注: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规定,涉及征地拆迁、财产、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)。
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
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,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,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。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(以邮戳日期为准)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您在提交意见时,请注明提交日期、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,以便根据需要反馈,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(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)。

 

江苏新河农用化工有限公司

2021年9月26日



公众意见表(1).docx